“2个文件 14个揭牌 33个签约” 苏州全力打造功能性金融中心

发布:2021-06-12 10:26    来源:长三角时讯

6月11日,苏州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在苏召开,会议上发布了《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举行了一系列揭牌、签约仪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苏州金融业将围绕重点领域、机构做强、资金集聚、改革创新、对外合作、一体协同、舒心营商等七个方面,形成融资畅、创新活、资本聚、机构强、生态优、对外合作度高、区域协同性好的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四个标杆、一个中心”的总体战略目标。具体是指: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城市,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金融开放合作标杆城市。探索形成苏州模式,贡献苏州样本,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良好协同增强效应的功能性金融中心。

《若干措施》的发布将保障《指导意见》的有效落实,立足我市实际,加强政策配套。围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推进金融产业发展两个主要方面,提出了“四个服务”(服务小微企业畅通融资渠道,重点领域降低融资成本,无贷企业实现首贷突破,创业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和“四个推进”(推进总部机构落户驻点,法人机构做优做强,新兴业态规范发展,金融人才乐居乐业)。据悉,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扶持力度超过了以往任何历史时期,也是目前国内城市中的最优标准。

苏州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企业融资畅通。发挥信用保证金作用,支持企业获得无抵质押贷款融资。引导银行机构通过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以下的信用贷款,为无贷企业提供首次贷款融资,支持企业获得线上信用贷款融资和首次贷款融资。支持企业获得“股权+债权”联动融资,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企业获得地方金融组织融资服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推出专项服务产品。同时,完善金融体系建设,鼓励机构做优做强。支持新设金融企业总部,单一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可达5000万元。支持金融企业总部壮大,奖金最高可达1000万元。针对新设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私募投资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重点金融企业及项目等均有相应奖励。

会上成功为14家金融功能性总部及新设机构进行揭牌,各类金融功能性总部、持牌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加速落户,形成了良好的集聚效应。同时,完成了33个项目签约工作,其中包括9个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项目、13个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金融合作项目和11个金融支持重点产业的项目,凝聚更多力量助力苏州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苏州作为全国首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活动现场受邀嘉宾还进行了数字人民币的消费体验。(朱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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