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律党建共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城南模式

发布:2019-07-22 16:52    来源:新民都市

“这个律师真是不一样,居然不鼓动对方去告我,而是帮我们和解,想不通。有律师作为第三方以专业法律知识参与调解、化解矛盾,我们十分信服认可!”

自2015年,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南区派出所在苏州市率先试点“律师进所”模式,与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签约合作以来,律师成为了解决派出所非警务类、民事纠纷的“第三方力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与点赞。为此,2015年11月10日出版的江苏法制报曾以“苏州警律结对,派出所有了新帮手”为题,进行了报道。

南区派出所成立于1993年,辖区东邻苏嘉杭高速,西至友新高架,北接吴中城区,南与吴江接壤,面积达17.5平方公里,是苏州的“南大门”。南区派出所自成立以来,在历任指战民警的艰苦奋斗下,先后获得集体三等功、十佳警队、工人先锋号等一系列荣誉。近年来辖区内商贸繁荣,人口密集,治安状况较复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别是家庭矛盾、物业纠纷、经济纠纷等引发的非警务类警情不断攀升,仅依靠现有的警力难以解决全部矛盾纠纷,派出所因疲于处理各类纠纷,无法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巡逻防控、查办案件等主责主业上。

而与南区派出所共建结对的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12月,是苏州市历史最悠久的老牌律师事务所之一。蓝之天律所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政治引领、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促发展”的办所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近年来,蓝之天律师,特别是蓝之天党员律师以专业、敬业、诚信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欢迎与良好口碑。

蓝之天律所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苏州市群众满意的文明法律服务单位”“苏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苏州市优秀律师”“苏州市姑苏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苏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姑苏区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苏州市知名商标”“苏州市法治微电影一等奖”“苏州市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2012年,蓝之天律所乔迁至现在的办公地址,正处于南区派出所辖区。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南区派出所在上级部门党委的领导部署下,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坚持党建引领,以与蓝之天律所党支部进行党建共建的方式,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探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城南模式。

2019年7月22日,南区派出所党总支与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南区派出所举行了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书,并互赠党旗党徽。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飞现场见证并亲自揭牌。

在签约仪式上,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飞就前期蓝之天律所和周春磊主任对南区派出所工作上的支持,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与肯定,此次党建共建是蓝之天律所前期工作的成果。南区派出所李明所长、关莹副教导员与周春磊主任分别对各自党支部的基本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党支部共建后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讨论。

今后,双方将在原有的“律师进所”工作制度基础上,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通过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分享党建工作、群众工作、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以及“同上一堂课,同过一次组织生活、共同组织联谊活动”等方式,为双方持续合作提供保证。蓝之天律所亦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每周安排党员律师骨干到南区派出所调解室值班,协助民警调处纠纷、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创建“党员示范岗”,打造党建共建的党员先锋示范阵地,通过党建共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南区派出所与蓝之天律师事务所通过“党建共建”这种社会治理新模式,主动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待,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统筹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供公安经验。同时,更是缓解了非警务类警情给基层民警带来的繁重压力,为派出所基层民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随着“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南区派出所将继续全力推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通过党建共建等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贡献一份力量。(朱桂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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