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宣判”:苏州中院远程视频宣判涉黑恶大案

发布:2020-03-05 21:42    来源:江南都市

3月5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六地远程视频连线、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7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徐天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在此次审判中,将维持一审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徐天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连带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同时,向社会发布苏州法院第二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据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苏州法院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全国扫黑办第8次主任会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紧扣黑恶积案清零目标,打好案件审理法律仗。

截至目前,苏州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3件,一审审结101件。其中,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审结案件7件,判处犯罪分子47人;审判恶势力犯罪集团42个,审结案件72件,判处犯罪分子361人;审判恶势力团伙22个,审结案件22件,判处犯罪分子89人。

先期审结的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全国扫黑办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审结的张如江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入选全国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和全省法院“套路贷”典型案例。

苏州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斗争整体仗、合成仗。

据了解,法院依托苏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搭建云审判信息平台,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组织部署通过审判法庭与看守所、检察院、辩护人多地远程连线、音视频交互传输和互联网实时直播方式对重大黑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益的前提下,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营造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保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连续性。(朱桂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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