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中院法官陈海仪—— 用法治与温情帮孩子重回正轨(法治聚焦)

发布:2022-06-13 11:22    来源:人民 网-人民日报

 与结对帮助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话、参加未成年人保护调研……每天,陈海仪的日程都排得满满的。这位已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了25年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三级高级法官,如今已是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依然奔忙在一线,她帮教过的孩子无一重新犯罪。

  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多元化解少年家事纠纷矛盾,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总结出“庭前规劝促退赔、庭中析法促悔罪、庭后勉励促振作”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方法。

  广州市中院于2016年12月21日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陈海仪担任庭长。在她的带领下,团队全面发挥了预防犯罪普法、审判和帮教矫治制度的作用。在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学业。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以来,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一方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审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与教育、民政等部门形成合力,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与保护;另一方面加强案件审理中未成年人社会关系的修复,提前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营造环境。

  案件审理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帮教的过程同样重要。陈海仪曾特意去一家餐饮店,店员阿霞为她冲了一杯咖啡。这杯看似寻常的咖啡,对陈海仪来说,却格外来之不易。在陈海仪长达8年的帮教下,刑满出狱的阿霞重新开始正常生活,通过自己的劳动步入正轨。陈海仪说:“看到他们能够自食其力,一个个开始新的生活,是我25年中最大的快乐,也是让我不断坚持下去的动力源泉。”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一个案件的结局,常常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坚持推进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心理疏导测评机制和圆桌审判庭审方式、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机制,在惩处的同时强化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展现司法温情。

  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积极走出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全覆盖走进广州各大中小学、共建社区、单位,开展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陈海仪说:“一个人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必须建立一套系统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制度,从审前延伸到判后,从院内扩展到院外,形成合力。有了完善的制度,这个案子即使不是我审,其他的法官也都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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