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五项金融新政服务实体经济

发布:2019-07-08 23:09    来源:新民都市

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一直是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难点和痛点。在7月8日举行的苏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王飏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畅通工程的意见》内容,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畅通工程的工作目标、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和配套新政。其中出台的五项金融新政,将结合苏州实际,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

“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是《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举措之一。新闻发布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苏州设立全国首个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并制定实施细则。副市长王飏表示:“在全面推进苏州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的过程中,苏州将创新构建以征信体系为基础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实现征信数据对苏州市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的全覆盖,实现金融产品对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全服务”

刚出台的“五项新政”,正是基于征信数据的完善。这“五项新政”分别为:

一、“信用贷”政策:鼓励银行多发放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将按照银行年度新增单户1000万以下信用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银行奖励,发生逾期后银行可向信用保证基金申请奖励兑现。

二、“信保贷”政策:设置了差别化的风险共担政策和担保费率,企业信用评分低于600分时,政府信用保证基金与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按65:20:15分担风险,担保(保险)费率不超过1.5%;评分高于600分低于650,分担比例调整为70:20:10,担保(保险)费率不高于1%;企业信用评分高于650分时,不再需要担保机构(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服务,信用保证基金与银行按照80:20的比例分担风险。

三、“投贷联动”政策: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银行共同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综合融资服务,鼓励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股权融资服务平台找到这些小微企业并进行股权投资后,用政策引导他们向银行机构推荐优质企业,企业获得融资后的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银行分别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首贷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产品和服务,助力企业实现“首贷”。按照年度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首贷”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金融机构奖励。

五、“联合授信”政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一致行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不得随意停贷、抽贷。

在新闻发布会上,苏州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目前,苏州网上信用贷目前有8家试点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网上信用贷产品已经收到在线信贷申请1289笔,审批通过正式授信326笔,322户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合计6.28亿元,户均195万元。

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银行行长姚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围绕小微企业征信实验区建设,苏州将力争在三年内,建成国内一流的征信基础设施、征信服务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数据合力、机构合力、机制合力,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小微企业融资体验。在三年内,实现苏州市小微企业有贷户增长20%,小微企业信贷余额增长10%,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下降5%。(冯丹霞/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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