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认定新规6月即将实施

发布:2026-04-14 06:04    来源:长三角时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精准防范和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公安部近日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新规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落地执行,标志着我国疲劳驾驶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的新时代。
突破传统,构建“三维立体”认定标准
长期以来,疲劳驾驶主要依据连续驾驶时长进行判定。新规打破这一单一模式,创新建立“驾驶行为 + 生理状态 + 生活轨迹”的三维立体判定体系。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驾驶行为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特殊时段与车型条件: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累计时长条件: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上述规定覆盖全车型驾驶人,并重点强化对客运车辆的监管要求,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提供了明确的量化依据。
补充认定:结合事故调查与生理监测
对于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设备监测证据: 通过视频监控、脑电测量等设备监测到,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因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持续2秒以上),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询问/讯问证据: 驾驶人自认或经调查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生活轨迹调查证据: 经调查证实驾驶人存在出发前睡眠不足、异常工作强度、不当用药或饮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
新规的实施,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认定标准与取证方式,能够更高效地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对广大驾驶人而言,合规驾驶不仅是规避处罚的前提,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要求。
自2026年6月起,新规将正式落地执行。公安部提醒全体驾驶人:
严格遵守驾驶时长与休息规定,特别是客运驾驶人需注意夜间及累计时长限制。
养成良好作息与驾驶习惯,关注自身生理状态,拒绝疲劳上路。
及时关注并了解新规具体内容,主动适应“精准化、全维度”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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