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 苏州新推十余条措施发展微短剧

发布:2024-12-29 14:18    来源:长三角时讯
近日,《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将于2025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措施》鼓励能够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剧本创作和企业在苏取景拍摄,推进微短剧与古城古镇、山水园林、现代都市、商业消费等深度融合;并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且能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给予扶持,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作品经审核后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苏州元素突出且促进苏州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后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针对苏州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措施》提出,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新引进和新设立的微短剧平台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提供支持,培育微短剧平台企业,并将把发展较好的列为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还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出口规模的微短剧企业,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根据《措施》,网络微短剧作品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良好发行效果的,经审核,将按照不超过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措施》还聚焦做大做强企业、促进集聚发展等方面,鼓励优质IP转化,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建立全市微短剧产业联盟,完整完善微短剧产业链,为微短剧制作公司提供全流程服务等。
苏宣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