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物保护法》引领保护实践 苏州汇聚全球智慧共探建筑文化遗产守护之路
发布:2025-06-30 19:24 来源:长三角时讯

为迎接第21个“苏州文化遗产日”,近日,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与西交利物浦大学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与实践”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汇聚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从业者,围绕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共同探讨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挑战与实践路径。
活动在南园宾馆举行,由西交利物浦大学董一平副教授主持。与会专家结合新《文物法》的核心精神,特别是总则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章节,通过丰富的实践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与学术交流: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宋新潮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60年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为题,系统梳理了ICOMOS发展历程,深刻阐述了专业学术机构在推动全球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关键作用。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郭华瑜详细介绍了南京瞻园假山明代遗构的新发现及其修缮研究成果等。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唐玉恩深入探讨了“城市更新中的建筑遗产保护”,精准呼应法律要义。同济大学李浈教授创新提出“尺系之树”视角解读乡土建筑遗产。土耳其专家Dr. Serdar Aydin则展望了文化遗产再生的数字化路径,苏州市文保所副所长赵婷以云岩寺塔保护为例,系统阐释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中国路径”,为新法提供了生动的本土案例
专家与公众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意义、古建筑修缮实践难点及公众参与机制等核心议题,展开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解析法律条款,有效加深了60余位参与者对新《文物保护法》实践应用的认知,创新性地提升了市民的法治素养与主动保护意识。
活动特别介绍了苏州拥有各级文保单位近900处(其中国保61处、省保128处、市保695处),具有数量多、品类丰、分布密、年代跨度大的特点。在城市更新背景下,苏州通过科技手段、监测创新和跨界协作,持续强化遗产保护传承,走出了一条“苏州之路”。古城整体风貌保存良好,并作为“文物建筑”主题的典范,于2024年正式获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2020年入选创建名单),文物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为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活动当天上午还组织了大运河主题游船活动。公众乘船从胥门码头出发,沿山塘河北段航行至齐门码头,沿途经过胥门、阊门遗址、山塘历史文化街区等各级文保单位,直观感受大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游船过程中,市文保所邀请参与者对游船路线提出意见和思考,并通过满意度调查进行后续学术追踪研究,有效激发了公众思考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价值的积极性。本次“苏州文化遗产日”普法与宣传活动,通过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与沉浸式的公众体验,不仅深化了社会各界对新《文物保护法》的理解,普及了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更凝聚了专家智慧与公众力量,为苏州乃至全国建筑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与永续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守护人类共同的文化瑰宝贡献了苏州经验与智慧。